广东危化品企业实施“四项制度”-腾博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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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危化品企业实施“四项制度”
2021-05-28 阅读次数:440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要求在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除外)实施风险研判每日承诺公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每月报告、安全主题教育每季授课、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年度报告“四项制度”。



通知明确,企业在每日班组交接班会、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上,应同步研判生产装置、罐区、仓库、重大危险源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态,研判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的条件确认和审核审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落实和管控等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等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每日10时前通过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填报公告承诺,并在企业主门岗显示屏公告。



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内部风险分布图,分区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推动全员参与,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隐患问题和安全风险,每月底前,企业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送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治理清单。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每季度给全体员工至少讲授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每季度末月底前,企业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送安全主题教育授课记录。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至各层级各岗位各人员,贯穿生产经营储存全领域全过程全链条,每年1月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上年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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